福州市鼓楼区大根路59号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2/4/14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705次     【字体:    

一、决策信息

1.项目简况:福州市鼓楼区大根路59号商业用房公开竞价招租;

2.批准时间:2022328

3.批准单位:福建省恒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大根路59号商业用房;

2.计租面积:15

3.租赁物现状:出租;

4.租金底价:3375/月;

5.联系人:陈先生;

6.联系电话:87527912  15960011672

三、租赁用途、租金、租期、竞价方式、时间等:

1.租赁用途:商业用房(不具备餐饮条件);

2.租赁底价及递增率:3375/,3年月租金在上一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3.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免租期:

4.竞价方式:委托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有意竞价者于20225916时前向福建省恒通拍卖有限公司交付竞价保证金;

5.竞价时间:2022510日上午1000点;

6.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进行,当月租金于每月10日前支付。

7、公告期限:2022414日至20225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竞租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租赁标的经办人员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仅限于能提供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企、事业单位及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50000元,中标方违约的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收缴,不予退还。

2、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即“押三付一”。

3、该标的物作为商业用房出租,如承租方需要重新装修装饰,应与出租方协商确定装修方案,本租赁房屋不为承租人提供免租金装修期。

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能破坏原有的消防设施。每个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每日加收月租金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5、承租方要守法经营,不得利用商业用房进行非法活动;

6、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租赁相关规章制度,有关水电费用事宜由出租方代收取。

7、承租方不得以分租、合租、承包、转包等形式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变相转租给第三人。

8、承租方应严格履行双方所签《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9、本租赁房屋不提供外部广告位及招牌悬挂位置。

六、优先权情况:

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应如期返还。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参加出租方所组织的公开招租活动,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七、风险揭示:本租赁物权属清晰,属我司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

八、监督电话0591-87855338

地址:福州鼓楼区五一北路88



             福建省对外经济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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